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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0-06-02 00:00
名 称: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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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06-0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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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1

十一、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2

十二、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六、部门基本信息表

十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情况表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中心”)是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350号),经昆明市人民政府批准,于2004年3月31日在原昆明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基础上组建成立,是直属于昆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独立的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履行以下职能:

1.编制、执行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昆明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受理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

5.负责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编制昆明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和执行情况的报告; 

7.承办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公积金中心内设10个处室,分别为:综合处、人事教育处、计划财务处、监察处、归集管理处、支取管理处、贷款管理处、稽核审计处、信息处、法规处。下辖1个分中心和16个管理部,分别为:铁路分中心、主城区管理部、城东管理部、城南管理部、城西管理部、城北管理部、石油管理部、安宁管理部、呈贡管理部、嵩明管理部、晋宁管理部、宜良管理部、石林管理部、东川管理部、禄劝管理部、富民管理部、寻甸管理部。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的主要经济指标拟确定为:年度归集住房公积金110亿元,年度发放贷款20亿元;确保住房公积金个贷收息率保持在98%以上,贷款逾期率控制在1%;年度实现增值收益2亿元。

为确保完成以上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制度覆盖面。

2、加强风险把控,确保业务及资金安全。

3、提高管理水平、提升服务质量。

4、及时调整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5、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6、继续推进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

7、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8、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即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19年12月编报基本支出时,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75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175人。在职实有16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16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27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27人。

车辆编制20辆,实有车辆1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940.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940.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64.2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无新增资产项目,项目支出较上年有所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940.8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940.8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940.82万元(本级财力5940.8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64.2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无新增资产项目,项目支出较上年有所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940.8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940.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49.4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7.53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人数增加、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1791.3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21.8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无新增资产项目,项目支出较上年有所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金额273.84万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金额6.4万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101102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金额169.04万元,主要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金额76.52万元,主要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金额6.27万元,主要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金额352.80万元,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列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10302住房保障支出-城乡社区住宅-住房公积金管理” 支出:金额5055.95万元,主要反映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管理费用。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组:工资福利支出(其中:基本支出3860.8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33.52万元,项目支出1791.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中:基本支出55.0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本部门不涉及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部门不涉及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部门不涉及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采购预算资金共计948.35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9.76万元,较上年减少7.08万元,下降15.1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部门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变化原因:当年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二)公务接待费

部门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万元, 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接待人次以年末统计的当年实际发生数为准。

无变化原因:严控公务接待,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部门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7.76万元,较上年减少7.08万元,下降15.7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76万元,较上年减少7.08万元,下降15.79%。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6辆。

增减变化原因:2019年报废车辆3辆,实有车辆为16辆,2020年预算按16辆车编制,公务用车运行费较上年预算减少7.08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列入2020年财政重点领域项目公开的项目是: 住房公积金网点运行专项资金

该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如下:

1、时效指标:2020年内按合同约定完成。

2、成本指标:住房公积金网点运行费按照当年财政预算批复金额执行。

3、社会效益指标:保障单位全辖17个营业网点业务正常运行。

4、满意度指标:缴存职工满意度不低于99%。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其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6、“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0元 , 与上年对比持平。

原因:我单位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属于相关统计口径中的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定,我单位相关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5-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因此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如下:

资产总额1975.9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83.5万元;固定资产1517.74万元;无形资产74.70万元。

鉴于上述数据为快报数,相关数据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0年本级财力安排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部门基本支出4149.4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7.53万元,原因主要是:

1、单位在编人员增加。

2、人员工资标准增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0年本级财力安排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部门项目支出1791.3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21.81万元,原因主要是:

1、2020年无新增资产购置的项目。

2、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对原项目进行分类、合并,严格控制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0000869900111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0年预算公开表(公积金替换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