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昆明市政府工作安排,经昆明市财政局汇总,昆明市人民政府审定,现将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公开如下: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为466,782.25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165,8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93,649.25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333.00元。
2022年 “三公” 经费决算数比2021年增加38,000.98元。主要原因是:因业务工作需要,新购置公务用车一辆,相应的车辆运行维护支出增加;公务接待次数有所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2年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00元,比2021年增加0.00元,无因公出国(境)工作情况。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2年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59,449.25元,比2021年增加36,800.42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65,800.00元,比2021年增加32,08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3,649.25元,比2021年增加4,720.42元,主要用于保障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机构开展公积金业务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22年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务接待费支出为7,333.00元,比2021年增加1,200.56元,主要用于保障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公务接待等所发生的费用。
附件:1.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决算数对比情况表
2. “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附件1: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三公”经费决算数对比情况表
单位:元 | |||||
项 目 | 上年 决算数 | 本年 决算数 | 较上年增减情况 | ||
增、减额 | 增、减幅度 | ||||
合 计 | 428781.27 | 466782.25 | 38000.98 | 8.86% | |
1、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0 | 0 | |
2、公务接待费 | 6132.44 | 7333 | 1200.56 | 19.58% | |
3、公务用车费 | 422648.83 | 459449.25 | 36800.42 | 8.71% | |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 | 133720 | 165800 | 32080 | 23.99% |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88928.83 | 293649.25 | 4720.42 | 1.63% | |
附件2:
“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侍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拍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3、公务接侍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二、“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