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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01-202309-475939 主题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昆明信息港 发布日期: 2023-09-28 00:00
名 称: 关于调整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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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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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分中心,各管理部、机关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对新市民、青年人租房的支持力度,提供更加便捷省心的住房公积金服务,结合昆明实际,对昆明市行政区域内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市场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上限金额

将《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昆公积金〔2022〕54号)中“市场租房月提取金额不超过月租金,每月提取金额上限为每月每户1500元”调整为“市场租房月提取金额不超过月租金,提取金额上限为每月每户1700元”。

二、新增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按月提取”方式

符合“市场租房”提取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在现有“按年提取”、“按季度提取”方式的基础上,新增“按月提取”方式。

符合“租赁公租房、廉租房”提取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在现有“按半年提取”、“按季度提取”方式的基础上,新增“按月提取”方式。

三、新增二孩、三孩缴存职工家庭市场租赁自住住房支持政策

(一)政策内容

1.以“市场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二孩缴存职工家庭,

月提取金额不超过月租金,提取金额上限为每月每户1900元;

2.以“市场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三孩缴存职工家庭,

月提取金额不超过月租金,提取金额上限为每月每户2100元;

(二)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本人I类缴存银行储蓄卡或存折;

3.提取承诺书(填写房屋租赁时间、提取方式及月租金);

4.申请人及其配偶租房当地无房证明(当年有效,主城五区内不需提供);

5.婚姻关系相关材料;

6.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户籍证明或其他相关材料。

本通知自2023年10月1日起执行。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9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调整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