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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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昆明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单位类别为公益一类,机构规格为正处级。主要履行以下职能:
1.编制、执行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昆明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受理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
5.负责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编制昆明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和执行情况的报告;
7.承办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处、人事教育处、计划财务处、归集管理处、贷款管理处、稽核审计处、信息处、法规处、监察处,机关党委1个,分支机构19个,分别为:铁路分中心、个贷管理部、主城区管理部、城东管理部、城南管理部、城西管理部、城北管理部、石油管理部、安宁管理部、呈贡管理部、嵩明管理部、晋宁管理部、宜良管理部、石林管理部、东川管理部、禄劝管理部、富民管理部、寻甸管理部、磨憨管理部。
所属单位0个,我部门无所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2024年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经济指标拟定为:全年完成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65亿元,完成住房公积金归集额200亿元、新增归集人数8万人,完成住房公积金提取180亿元。
2.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效果评估工作。
3.结合实际开展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贷款工作,拓宽住房公积金贷款覆盖面。
4.做好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试点工作,多渠道支持缴存职工解决住房困难问题,提升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
5.加强贷款风险防控,强化逾期贷款催收手段。
6.持续做好业务系统的优化升级,完善线上服务渠道功能,优化线上办理流程,提升业务线上办理水平,实现更多业务线上办理,不断改进服务方式,为缴存职工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7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13人,事业编制162人。在职实有16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6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8人。
车辆编制20辆,实有车辆18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937.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937.11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40.9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不参加政府考核,无事业年度考核奖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937.1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937.1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937.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40.9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不参加政府考核,无事业年度考核奖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937.1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937.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83.4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9.1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不参加政府考核,无事业年度考核奖预算;项目支出1453.6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15万元,主要原因是新成立磨憨管理部,网点运行保障经费相应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以下支出:
(一)“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金额97.92万元,主要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金额329.97万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金额63万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四)“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金额162.85万元,主要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五)“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金额103.15万元,主要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六)“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金额15.65万元,主要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七)“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金额291.83万元,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八)“2210203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购房补贴”支出:金额12.52万元,主要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九)“2210302住房保障支出-城乡社区住宅-住房公积金管理”支出:金额3860.22万元,主要反映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管理费用。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9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23.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23.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0.03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8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8次,共计接待18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本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8.23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23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8辆。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本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与上年持平。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部门重点项目:住房公积金网点运行经费。该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详见下表:
项目名称 |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指标属性 | 指标内容 |
住房公积金网点运行经费 | 市公积金中心全辖各个营业网点日常运行费用,包括网点租金、物管费(非采购)、水电费等支出,确保各网点正常开展日常业务。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保障网点个数 | = | 19 | 个 | 定量指标 | 网点数量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租房面积 | = | 3130.47 | 平方米 | 定量指标 | 网点租房面积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各网点正常运行率 | >= | 95 | % | 定量指标 | 各网点正常运行率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工作完成及时率 | = | 100 | % | 定量指标 | 工作完成及时情况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公众对网点服务环境的认可率 | >= | 90 | % | 定量指标 | 公众对网点服务环境的认可情况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办公环境满足正常业务开展保障率 | >= | 90 | % | 定量指标 | 办公环境满足正常业务开展保障情况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各网点、缴存职工满意度 | >= | 95 | % | 定量指标 | 职工满意程度 |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预决算公开:是指经本级人代会或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并作相应说明;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并作相应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产总额1377.3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1.91万元,固定资产1194.2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1.26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85.6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3.4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10000869900111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预算公开表20240206101139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