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住房公积金财务报告
根据2023年住房公积金会计及统计报表数据,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和贷款业务持续稳步发展,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情况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3年全年归集住房公积金209.46亿元(上年202.29亿元),同比增长3.54%。全年提取住房公积金183.56亿元(上年163.65亿元),同比增加12.17%。截至2023年末,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1,989.30亿元,累计提取1,520.81亿元,住房公积金归集余额为468.49亿元,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率为95.64%。
2023年,全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98.19亿元(上年78.96亿元),同比增长24.35%;贷款回收情况良好,全年回收贷款本金39.83亿元。截至2023年末,累计向257,820户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762.20亿元,累计回收380.40亿元,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为381.80亿元,较去年同期(323.44亿元)增长18.04%。2023年末,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住房公积金存贷款比例为81.49%。根据《昆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办法》的规定,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严格贷款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0.03%。
2023年11月,灵活就业人员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投入运行。截至2023年末,归集住房公积金857.54万元,提取5.26万元,归集余额852.28万元。
二、住房公积金银行账户余额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末,我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存款余额91.97亿元,情况如下:
(一) 住房公积金存款账户余额为:86.47亿元。
1.市本级56.00亿元,铁路30.39亿元,灵活就业0.08亿元;
2.活期:0.10亿元,协定存款15.25亿元;定期71.12亿元,其中七天通知存款11.60亿元,一年以内(含)定期0.5亿元,两年期定期2.1亿元,三年期定期56.92亿元。
(二)增值收益存款账户余额为:5.50亿元。
1.市本级:4.63亿元,铁路0.87亿元;
2.活期:0.006亿元,协定存款5.49亿元。
三、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情况
2023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6.51亿元(上年6.62亿元),同比减少1.66%,增值收益率为1.43%,历年累计实现增值收益69.84亿元。实现各项业务收入14.12亿元,其中:存款利息收入2.90亿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11.21亿元;支付各项业务支出7.60亿元,其中:支付缴存人利息6.88亿元,支付各项手续费0.72亿元(其中归集手续费0.46亿元,委托贷款手续费0.26亿元)。
2023年增值收益相比去年减少1.66%,原因为:1.由于贷款政策的调整导致贷款量大幅度增加,为保证贷款的发放,2023年到期的定期存款以协定存款的方式存放,协定利率明显低于定期存款利率,且今年存款利率普遍降低,导致存款利息收入大幅降低;2.自2023年1月1日起,存量首套房贷款利率由3.25%降为3.10%,存量首套房贷款余额占比75%,占比相对较高,导致在贷款余额大幅增长的情况下贷款利息收入增长不显著。
2023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上缴财政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11.07亿元(其中上年应缴6.07亿元,本年预缴5亿元)。
四、住房公积金受托银行及账户管理情况
(一)住房公积金受托银行管理
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批准,目前我市承办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的银行有5家,分别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昆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承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有20家,分别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昆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富滇银行、华夏银行、上海浦发银行、广发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红塔银行、恒丰银行、国家邮储银行和曲靖市商业银行。承办灵活就业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银行有7家,分别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富滇银行、兴业银行和红塔银行。
(二)账户设置情况
根据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情况,经市财政局审批,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在20家银行开立34个合规账户,其中:住房公积金存款账户32个、增值收益存款账户2个,用于核算我单位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及增值收益。
附件:
附件1:资产负债表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3月31日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00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