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政策解读
一、什么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
购房人购买昆明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住房的,无需先行垫付首付资金,直接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可用余额支付给开发商作为房屋首付款。
注意哦:该项政策仅支持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二、哪些人可以享受这项政策呢?
住房公积金缴存在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云南省省级职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职工。
三、在哪里办理呢?
直接在您拟购新建商品住房的开发商售楼部办理。
四、具体该如何办理呢?
1. 查询可用余额
在微信APP中搜索关注“昆明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在公众号内注册后点击“业务办理”—“购房首付款可用余额查询”,然后根据实际,填写“拟购商品房的房屋总价”、“首付款金额”、选择“共有方式”,最后点击“查询”按钮,购房首付款可用余额查询结果将会展示在下方。
如果有多个共有人的话每个共有人都可按以上方式查询购房首付款可用余额,并自行约定每个人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金额组合。
若可用余额为0,则代表暂不符合条件;
若可用余额不为0,则具体数值代表最多可用于支付首付款的余额。
举个例子:
房屋 总价 | 计划 首付款 金额 |
共有 方式 |
产权人 |
提取人 |
公积金 可用余额 | 约定提取公 积金支付首 付款金额 | 自筹 首付 资金 | 后续累 计可提 取公积 金金额 |
100 万元 |
30 万元 |
共同 共有 | 张三 | 张三 | 7 万元 | 7 万元 |
10万元 |
80万元 |
张三配偶 | 张三配偶 | 15 万元 | 10万元 | |||||
张三父亲 | 未缴存 公积金 | |||||||
张三母亲 | 3 万元 | 3 万元 |
张三购房时,购房合同的产权人包含张三、张三配偶、张三父亲,张三住房公积金可用余额为7万元,那张三最多可支付7万元作为首付款,张三配偶作为产权人之一,公积金可用余额为15万元,可根据实际,只选择支付10万元作为首付款;张三母亲虽然不是产权人,但作为产权人之一的张三父亲的配偶,属于隐形共有人,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所有提取人约定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金额不能超过首付款金额30万元,提取人实际总共约定提取20万元作为首付款,与需支付的首付款30万元有10万元差额,需由购房人自行筹集支付;所有可提取人在后续提取中针对该套房屋所能提取的公积金总额为房价总额100万元-已提取的20万元=80万元。
2.本人授权
购房人决定要购买某开发商的某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后,向该项目售楼部置业顾问表达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购买的意向,将每个人购房首付款可用余额查询结果以及拟提取支付首付款的金额告知置业顾问,置业顾问按照购房人付款组合方式录入系统后,购房人在“昆明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内点击“业务办理”—“支付首付款授权”(每个需要提取的缴存职工各自通过人脸识别以及电子签字授权)。
3. 签订购房合同
开发商收到公积金中心反馈的授权完成相关信息后,签订购房合同。
4. 完成合同备案,自动支付资金
开发商完成该套房屋备案后,公积金中心将经购房人授权的公积金账户资金支付至开发商指定收款账户,并推送信息至开发商及职工本人。
5. 后续自助办理购房后续提取
购房人可在“昆明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购房后续提取”自助办理购房后续提取,资金提取至本人绑定银行账户。
常见问题问答:
问1: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和使用公积金贷款有关联吗?可以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答:没有关联,提取和贷款是两项独立业务。暂不支持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目前,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房屋备案后备齐资料到住房公积金中心服务网点提交申请办理。
问2:可以选择自己支付首付款后再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答:可以,原政策及流程依旧执行,可在购房备案完成后,携带相关资料到昆明市任意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缴存在云南省省级职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职工到云南省省级职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
问3:哪些情况下不能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
答:1.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2.已经存在有效的房屋提取记录的;3.存在严重失信记录的;4.账户被法院冻结的;5.存在止付情况的(已在另一家开发商办理同类业务)。
问4:首付款提取金额下限是多少?
答:与开发商协商一致情况下,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金额没有下限。
问5:如果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后又想退房怎么处理。
答:退房前,需由开发商全部退回已支付用于首付款的公积金,公积金中心将资金分别退回到购房提取人个人公积金账户后,方可办理购房合同备案注销。
问6:为什么我的房屋完成备案开发商却没收到首付款?
答:试运行阶段,付款时间为工作日09:00-17:00,其他时间段或遇节假日将会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付款。
问7:如果我在A开发商授权后又不想买了,要去B开发商买怎么处理?
答:如果房屋还未备案,需先与A开发商协商并解除授权。
问8:如果购房人中存在既有缴存公积金的,又有没有缴存公积金的可以办理吗?
答:可以。
问9:购房人如何知道业务办理成功?
答:开发商完成房屋备案后,公积金中心将经购房人授权的公积金账户资金支付至开发商指定收款账户,并推送信息至开发商及职工本人。
问10:该政策支持昆明市内所有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吗?县区的项目是否支持?
答: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政策支持昆明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包含昆明市各县(市)区的项目。
政策文件: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 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