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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1-202504-498032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有效性:
发布日期: 2025-04-30 17:51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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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政策解读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4-30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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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调整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房地产市场的相关工作安排部署,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重大变化,更好地满足缴存人家庭的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昆明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政策调整内容

(一)最高贷款基准额度单缴存家庭50万元双缴存家庭80万元调整为单缴存家庭70万元双缴存家庭100万元。

(二)根据原有政策规定,生育二孩、三孩的缴存人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分别上浮20%30%。按调整后的最高贷款基准额度计算的二孩、三孩缴存人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

1.二孩家庭:单缴存人家庭84万元,双缴存人家庭120万元;

2.三孩家庭:单缴存人家庭91万元,双缴存人家庭130万元。

(三)根据原有政策规定,昆明市“春城计划”人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50%。昆明市春城计划人才属二孩、三孩缴存人家庭的,不叠加享受二孩、三孩缴存人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政策。按调整后的最高贷款基准额度计算的昆明市“春城计划”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单缴存人家庭105万元,双缴存人家庭150万元。

、政策执行日期

本次政策调整202556日起执行202556日前已受理的贷款,按原规定执行。



(此文件依法公开)

政策文件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