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贷款利率调整
来信时间:
2025-11-20 15:50:24
来信内容:
我的是首套房,贷款利率已经下调,为什么我的贷款利率还是2.85?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受理时间:
2025-11-20 16:07:35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要求,2025年5月8日起,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现将利率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5年5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1%和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525%和3.075%。 1.2025年5月8日前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2025年5月8日后仍执行原利率,不分段计息;期限在一年以上的,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12月31日仍执行原利率,自2026年1月1日(含)开始,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 三、2025年5月8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  四、2025年5月8日前已受理并签订借款合同,且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无需重新签订借款合同。 给您带来不便我们深表歉意,如您后续还有其他疑问,可致电0871-12329热线进行咨询。感谢您对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