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辞职、解聘以及其他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未在异地开设公积金账户继续缴存公积金的,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经结清的,在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后可办理销户提取。
办理渠道:
1.登录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网上业务大厅—个人用户;
2.“昆明公积金”微信小程序—我要提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提取;
3.携带所需资料到管理部业务柜台办理,所需资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2)本人的银行Ⅰ类储蓄卡或存折;(3)提取承诺书。
给您带来不便我们深表歉意,如您后续还有其他疑问,可致电0871-12329热线进行咨询。感谢您对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祝您生活愉快。